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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LABs產業創新研究院 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2022/04/15

iiLABs產業創新研究院 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   目的:響應聯合國SDGs永續發展目標,創立推動永續系統發展論(Sustainable System Development, SSD)之知識研究與實踐,以促進臺灣及亞洲產業創新實踐、企業數位轉型升級、國家人力資本與競爭力提昇,並獎勵優秀學子及產業人才進修國際專業實務管理技術。

二、   申請資格及獎助金額:

1.對象:經濟部產業園區轄下企業推薦員工、亞洲區各所大學註冊在學研究生(含逕讀博士班及逕讀碩士班學生)以及產業創新研究院推薦人才。
2.獎助金額:1萬元獎學金。
3.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或另有服務義務者。

三、   申請方式及獎助名額:隨到隨審,每年以20名為限。

四、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學習動機、研究計畫、預計探討主題,請提供2頁以內PDF電子檔。
產業創新研究院推薦人才研究專題由產業創新研究院指定,其餘申請對象的研究專題須與經濟部產業園區轄下企業轉型創新相關。

3.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相關證照、證書、工作經驗證明)。

五、   權利及義務:

1.受獎人之權利:

(1)於受訓期間及結訓後,得參與產業創新研究院國際產學交流活動。
(2)因表現優異,參與『IFKAD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投稿,經會議認可優秀論文者,可推薦投稿國際期刊:

Ø  Knowledge Management Research & Practice (SSCI)
    https://www.tandfonline.com/journals/tkmr20
Ø  Measuring Business Excellence (Scopus)
    https://www.emeraldgrouppublishing.com/journal/mbe
Ø  Evaluation Review (SSCI)
    https://journals.sagepub.com/home/erx

2.受獎人之義務:
(1)結訓後,產業創新研究院得安排受獎人前往需求人才公司進行實習。實習薪資另計。
(2)產業創新研究院得安排受獎人於結訓時,進行研究專題成果發表。

六、   獎學金領取及返還規定:

1.經核定之受獎人,報名時需繳納全額訓練費用,待完成訓練、取得證照後撥付奬學金。
2.如於受訓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喪失其核定獎助資格,不得再提出申請:
(1)中途休(或退)學者。但係因健康、家庭等非自願性因素需暫時休學者,得向獎學金委員會提出保留之申請,由獎學金委員會斟酌個案狀況議定保留受獎資格。
(2)涉及任何侵犯智慧財產權情節重大者。
(3)違反校規遭記過處分者。
(4)另行就業或轉校就讀。
(5)未完成訓練、無領取證照者。
(6)受獎人提出終止領取獎學金之意思表示,並經產業創新研究院同意者。

七、   辦理流程:隨到隨審,申請文件送請產業創新研究院人才培育獎學金獎學金委員會審核。